2009年四川统一招警部分职位考试合格线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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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四川人事厅 2009-11-20 16:33: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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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全省统一招警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,考试总成绩(折合后)合格线划定为全省55分(含),少数民族地区(含自治州和自治县)50分(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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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二OO九年全省统一招警部分职位考试合格线的公告
按照《关于二00九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规定,经省委政法委、省人事厅、省公安厅研究,2009年全省统一招警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,考试总成绩(折合后)合格线划定为全省55分(含),少数民族地区(含自治州和自治县)50分(含)。
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
四 川 省 人 事 厅
四 川 省 公 安 厅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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